本文目录导读:
【林州市城市投资债权转让协议】
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在此自愿达成,双方在此经过充分协商,本着平等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就林州市城市投资债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:
债权基本情况
(一)债权定义
本协议中的“债权”指的是被转让方所拥有的、依法享有的,可依法转让的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权利、公共设施建设债权等。
(二)债权现状
目前,被转让方拥有以下债权:
1、各类债权债务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债权、抵押担保债权等;
2、公共设施建设债权,包括但不限于道路、绿化、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债权。
债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基本情况
(一)转让方为林州市城市投资公司,法定代表人为XXX;
(二)受让方为XXX个人或公司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。
债权转让内容
(一)转让债权种类、数量、期限等;
(二)债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等;
(三)债权转让后,受让方应承担的义务等。
债权债务解决
在债权转让完成后,双方应共同配合,积极协调相关方,解决债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债务问题,确保受让方的合法权益。
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
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,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,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
(一)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;
(二)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签字盖章之日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
(三)本协议未尽事宜,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附件
(一)双方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;
(二)债权债务相关合同、协议等复印件;
(三)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。
以上是【林州市城市投资债权转让协议】的内容,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