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目录导读:
【河南内黄县城市投资开发2024年债权转让协议】
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2023年5月20日签订:
甲方:内黄县城市投资开发公司(以下简称“转让方”)
乙方:债权购买方(以下简称“购买方”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的基础上,就内黄县城市投资开发公司所持有的债权进行转让和购买事宜,达成以下协议:
债权基本情况
该债权为内黄县城市投资开发公司所持有的债权,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,债权期限为一年,自债权转让之日起计算,债权性质为抵押债权,债权抵押物为受让方所指定的资产,债权目前尚未到期,但可提前还款,债权债务关系清晰,无任何争议。
转让价格
双方同意,本次债权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亿元整,购买方需在协议签订后三日内支付转让方债权金额。
权利与义务
1、转让方承担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所有责任,保证债权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不存在任何瑕疵。
2、转让方需保证抵押物的权属清晰、无任何争议,且具备正常移交、过户的条件。
3、购买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债权金额,并享有债权相应的收益。
4、购买方需承担债权过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责任。
违约责任
1、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。
2、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、支付违约金等。
3、如有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其他事项
1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2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协议内容如有涂改,涂改部分无效。
3、本协议未尽事宜,可由双方协商补充,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,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4、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。
甲方(转让方):内黄县城市投资开发公司(盖章)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:(签字)
日期:2023年5月20日
乙方(购买方):债权购买方(盖章)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:(签字)
日期:2023年5月20日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细节可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